“开展业务”的贡献者是指目前与市政府开展业务,或在过去12个月内与市政府开展过业务,或曾向市政府投标或申请过业务的实体或公司的说客、主要所有者、主要官员或高级经理。 与城市 "做生意 "的组织一般符合以下描述之一:
已注册 NYC 说客。
拥有一份或多份总额超过100,000 美元(建筑合同为500,000 美元)的合同、特许权、特许经营权或赠款。这不包括紧急合同和密封竞标合同。
回答上述合同、特许权、特许经营权或赠款的投标或建议请求。
签订或持有经济发展协议,包括代税款、城市税收优惠或城市融资。
持有养老基金投资或相关服务的合同或建议书。
是与市政府或由市政府出售、购买或租赁不动产的一方,公开拍卖除外。
根据《统一土地使用审核程序》(ULURP)提出申请,或提出分区变更或特别许可申请。
贡献者不被视为与市政府进行业务往来,仅仅因为他们缴纳或获得市政府税款的退税、为市政府工作、参加市政府养老金计划、雇用员工、申请1 、 2或3家庭住宅的许可证、驾驶市政府出租车、申请街道活动许可证或与市政府进行其他类型的个人活动。
来自与金融城做生意的人或由其中介的政治捐款将不会与公共资金相匹配。
欲了解更多详情或核实您是否已被列入营商环境数据库,请参阅http://www.nyccfb.info/candidate-services/doing-business-faqs/。